
斯里兰卡海岸数百英里外的公海上,一场没有宣示的军事行动悄然发生,货轮上被销毁的货物残骸,见证着国际航运规则被单边行动肢解的过程。
“行动的目标不是创造头条新闻,而是让交货期限失效,让货物从账本上消失,让几周后伊朗的装配线因缺少零件而陷入沉寂。”一位分析人士如此描述这次特种作战。
2025年11月,一艘在印度洋公海航行的货轮遭遇了罕见一幕。在斯里兰卡海岸外数百英里的国际水域,美国特种作战部队登上了这艘从中国驶往伊朗的商业船只。
根据美国官员向《华尔街日报》披露的信息,行动人员查获了船上的货物,并将其销毁,随后允许船只继续其航程。美军印太司令部对此拒绝置评。
与以往扣押整艘船只不同的是,本次行动中美军只针对货物采取行动,不扣船,不抓人,行动完成后迅速撤离现场。
美方情报显示,这批货物可能运往专门为伊朗导弹计划采购部件的公司。因此,行动可被视为五角大楼2025年6月对伊朗核设施和导弹设施实施打击后,扰乱伊朗秘密军事采购的延续。
此次行动标志着美军海上拦截策略的重大转变。过去,美军主要拦截的是运往也门胡塞武装等代理力量的成品武器,如小型武器、爆炸物。这次行动的目标截然不同,指向的是军民两用部件和工业材料。
一位美军官员将货物描述为“可能用于伊朗常规武器的部件”,并强调这是“军民两用物项”。这种转变意味着美军的目标从战场上的成品武器,转向了后方的工业生产能力。然而,美军仅凭自身单方面情报就在国际公海采取军事突袭的做法,引发了严重的国际法争议。
根据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,公海航行自由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核心原则。任何国家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拦截、搜查他国船只,更无权单方面销毁货物。
美方的行动既无联合国安理会授权,也未与船旗国协商,被法律学者视为违反国际法的“长臂管辖”和“海盗行径”。
更何况,美方对货物的描述也前后不一。一会儿声称是“军事相关物资”,一会儿又承认是“军民两用物项”,却始终未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货物违反国际规则。美方甚至无法确认涉事船名、船主。
此次事件勾起了中国人对 “银河号事件”的历史记忆。32年前,美国以中国“银河号”货轮装载化学武器原料为借口,在公海对其进行骚扰,最终迫使该船在沙特港口接受检查,结果未发现任何违禁品。
与“银河号事件”不同的是,这次美军采取了更为激进的“先斩后奏”方式,直接在公海销毁货物,绕过了任何第三方核查程序,可谓公海“私刑”。
需要强调的是,美军选择在印度洋公海而非中国港口附近采取行动,避免了将摩擦直接推到中美双边层面,体现了其“可控震慑”的策略考量。
面对美方的霸权行径,中方在事发后第一时间,已经通过外交渠道作出了明确、强硬的表态,为事件定了性,并划出了红线。中国外交部在回应中,没有使用“遗憾”或“关注”等相对温和的词汇,而是谴责美方行为是 “非法单边制裁” ,并强调 “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权益”。
事实上,中方已具备完善的法律体系,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和《出口管制法》已经明确规定任何从中国出口的两用物项都需经过严格审核,完全符合中国法律和国际防扩散义务。
中国已加入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》《禁止化学武器公约》等多项国际条约。作为防扩散体系的坚定支持者,中方明确反对任何国家以“防扩散”为借口干涉正常贸易。
此外,中方也已备好反制工具箱。2021年实施的《反外国制裁法》为中国提供了有力武器。2023年12月,中方曾对为美方非法制裁提供“依据”的美国机构和个人实施反制。
美军此次行动对全球贸易秩序产生了深远影响。航运公司和保险机构已开始重新评估印度洋与中东航线的风险系数。各国企业在与伊朗或其他受制裁国家进行贸易时,将不得不考虑货物在公海被拦截的风险。公海航行自由这一国际法基本原则被动摇。如果美国“想拦就拦、想毁就毁”将让公海变成“风险之海”。
美国正在将军事力量泛化应用于经济贸易领域,用军事手段解决贸易争端,这种倾向会加剧全球冲突,让世界陷入“以强凌弱”的丛林法则。
此次事件也必然促使中国强化其远洋护航能力。中国海军已在印度洋执行常态化护航任务,未来可能进一步扩大行动范围,为中国商船提供安全保障。
当军事力量的阴影笼罩公海,任何货物的安全抵达都不再是理所当然。大家怎么看待美国的行动和中方的回应,欢迎评论区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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